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文件
全行[2015]71号
关于举办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实务研修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随着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、全国物业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与管理项目类型的多元化,项目经理作为物业项目管理的核心人物,其综合素质与执业能力对项目管理服务水平的影响日益凸显。2015年物业管理行业进入发展创新关键时期,业主维权意识的日益提高,物业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急需提升,不仅是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持续、稳步发展的需要,而且是构建“和谐社区、物业企业转型升级”的迫切要求。经研究,我中心决定2015年开展“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实务研修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.各级房地产主管单位、各房地产企业分管物业领导及物业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项目经理、管理处主任、部门经理等物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有培养价值的优秀员工等。
2.企事业单位、政府、学校、医院以及军政机关从事后勤管理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。
3.房地产开发、经营及代理物业租售方面相关负责人、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等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物业项目全流程管理技能提升
1.物业管理招投标与方案编制;
2.项目早期介入;
3.物业项目前期管理(承接查验、入住与装饰装修管理);
4.项目常规管理(房屋及设备设施、公共秩序、环境管理、客户关系维护管理);
5.物业项目退出管理;
6.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解析;
7.互动环节。
(二)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提升
1.物业项目管理模式创新;
2.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的技巧;
3.项目管理基本流程与项目管理人职业能力;
3.物业投诉处理、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;
4.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职责;
5.初任项目经理与资深经理职业素养模型,团队建设、品质管控、风险防范与危机管理、压力管理、领导力和执行力的提升;
6.综合能力典型案例解析;
7.互动环节。
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(开班前一周统一发《报到通知》)
2015年11月27号---12月2号 福建厦门市(27号全天报到)
四、培训收费
1. 收费标准:1980元/人(含培训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、制证费、茶点等)。
2. 外地学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五、培训师资
师资队伍由物业管理领域权威培训专家、物业服务企业高层人士、高校资深教授组成。
六、培训证书
培训结束后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 《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》,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,网上公示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颂芳园4号楼510-618室
联系电话:010-62981299
联 系 人:翟老师
八、其它
1.欢迎各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,可用电话或传真报名,我们根据报名顺序,提前一周传真发送《报到通知》,详告报到时间、地点、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。
2.注册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;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。
3.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,复印有效。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2015年10 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