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:
(一)工程造价专业:中专及以上学历;
(二)其他专业:中专及以上学历,工作满一年。(具体要求以各地规定为准)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免试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》:
1、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《工程造价基础知识》;
2、取得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后申请增项专业。(具体要求以各地规定为准)
报名时间:
造价员报名时间全国各省自主举行,2011年度造价员的考试报名时间请及时关注本网考试动态。
准考证获取:
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10日至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(或领取)准考证。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,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。具体准考证获取信息,
考试科目:
(一)考试科目:
造价员资格考试分“工程造价基础知识”和“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(××工程)”两个科目。其中“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(××工程)”分若干个专业。
(二)通用专业:
(1)土建工程;
(2)安装工程;
(3)市政工程。
其他专业和考试科目由各管理机构、专委会根据本地区、本行业的需要设置,并报中价协备案 。
考试大纲分为《工程造价基础知识》和《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》(××工程)两个科目。其中《工程造价基础知识》科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水平要求,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了《工程造价基础知识》考试培训教材,供各地方、各行业管理机构及应考人员使用。
《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》(××工程)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各地方、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编制,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。(说明:为统一全国造价员通用专业的考试内容与水平,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了《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》(××工程)考试大纲框架,供各地方及行业有关管理机构编制考试大纲参考)。
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、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。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;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;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。
考试时间:
造价员考试时间全国各省自主规定,详情以各地信息为准。
成绩管理:
在一个考试年度内,两门科目同时合格,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。对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的造价员,如需增报第二专业,可免试《工程造价基础知识》科目,只参加专业科目的考试。
合格标准:
造价员合格标准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。
造价员考试通过以后,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,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。
领取方式:
个人领证: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(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);
他人代领: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;(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);
单位代领:须携带单位介绍信、造价专业人员证书领取表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。
携带资料:
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(护照或驾照)原件或复印件、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;
准考证原件;
报考增项的考生,还需提供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原件;
若代领,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。(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)。
注册管理:
(一)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,应在取得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后1年内申请注册。逾期未申请注册者,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注册。
(二)经注册取得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后,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。
(三)造价员注册条件:
(1)取得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;
(2)受聘于一个建设(开发)、勘察设计、施工、造价咨询、工程监理、招标代理、工程咨询、项目管理、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;
注册证书:
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,应在取得证书后1年内申请注册。逾期未申请注册者,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注册。在造价员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,或者造价员与原注册单位的聘用(劳动)合同期满(或依法解除),或原注册单位同意时可申请变更注册。造价员注册单位发生变更,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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